与李诘先生商榷

与李诘先生商榷

在《“扬胡抑鲁”与“扬鲁抑胡”》(2008年12月5日《杂文报》4版)一文中,李诘先生承认,“胡适与鲁迅同为现代历史上的杰出人物”。不过,“在胡适与鲁迅的全方位的对比中”以及二人“在政治理念与实际道路的选择上”,作者言称,“胡适是主张温和改良的自由知识分子的代表,鲁迅则是有激进的革命倾向的知识分子的代表”,于是批评说,“激进的、暴力的、极权的、以神圣的一部分人的名义打倒、清理、消灭对立的、反动的另一部分人性质的革命从历史的眼光来看不符合人类的文明准则与理性精神的”。不错,鲁迅确有“激进的革命倾向”,但不知道这种“激进的革命倾向”是不是就必然与“暴力”、“极权”紧密相连?是不是就证明鲁迅崇尚“暴力”、“极权”?窃以为,作为思想层面的“激进的革命倾向”并不等于就是“暴力”、“极权”。事实上,在当时国民党“一党专政”之下,面对疯狂的“文化围剿”,鲁迅从来就是用他那支被誉为“金不换”的笔进行“革命”和“战斗”。再说了,鲁迅给别人“戴帽子”是对其思想、人格的判断,属于精神的范畴;鲁迅骂人的确骂得很厉害,但他从来没有鼓动或者要求谁把谁抓起来杀头。“无产者的革命,乃是为了自己的解放和消灭阶级,并非因为要杀人。”(《南腔北调集•辱骂和恐吓决不是战斗》)鲁迅从支持国民党到反对国民党,他在《答有恒先生》中写道:那么样的杀人,所以不再支持它。鲁迅在给周起应的信里这样说:无产阶级专政不是要杀人,尤其不是一个批评家拿起笔来就判处一个诗人死刑的。从以上可以看出,鲁迅并不主张“暴力”、“极权”。总而言之,如果撇开历史背景来评判鲁迅“激进的革命倾向”,进而指责这种倾向“不符合人类的文明准则与理性精神”,未免有失客观和公允吧?
在关于胡适与鲁迅的思想共性上,作者不仅对两人“一视同仁”,而且还捎带其他人,说道,“胡适与鲁迅及其五四激进一派的知识分子在思想上的一个共同点就是都具有自虐与短视性质的对于中国文化传统的反叛与程度不同的心理上的敌对。”如何“自虐与短视”?何谓“反叛与敌对”?作者语焉不详,所举胡适与鲁迅的两个例子也未能说明问题,却断言:“任何一个有足够眼光的人都会看到文化激进主义和文化虚无主义的危害。”非但如此,作者还用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三千人身着汉服、朗诵《论语》”的场面,来佐证胡适与鲁迅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自虐与短视”、“反叛与敌对”。声称这种“得到了隆重的有官方背景和政府行为性质的重视”、“传承了中华民族精神血脉”的中国传统文化,是“不允许妄言抛弃的”!“三千人身着汉服、朗诵《论语》”的场面固然热闹非凡,但也存在着虚张声势,把中国传统文化普泛化、片面化甚至庸俗化的一面,难道中国传统文化就是如此“作秀”吗?还有,夹杂其间的那一股商业味和浮躁气,亦为人所诟病。至于“汉服”、“诵经”是不是“传承了中华民族精神血脉”?此颇有争议和存疑,不宜随意定论。于此我想,假如张艺谋把“大成至圣先师文宣王”孔子像弄进了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作者对于胡适与鲁迅特别是的后者批判,岂不就更有理由了?
李诘先生在文章中说,由于鲁迅“在历史的意义上其思想并无更高明、深刻的创见,因此当代一大批具有浓烈的自由民主精神的知识分子……在观念上对于鲁迅的疏离也就成了一种具有历史意义的必然的选择”。“抑鲁”到这个份上,作者也够煞费苦心了。这里,姑且不论在历史意义上鲁迅有否“更高明、深刻的创见”,也不想说这位文学家、思想家如何伟大,他对专制主义的批判,对国民劣根性的剖析,揭露黑暗社会的“吃人”本质,表达对劳苦大众的深切同情等,时至今日仍有毋容质疑的现实意义。如果不存偏见,不是别有用心,那么,无论从哪个角度审视,恐怕也无法否认鲁迅对于中国文化的经典意义。
鲁迅的价值,在于他对几千年来封建专制禁锢下的中国人的精神、民族的灵魂进行了彻底的深刻的解剖、反思,从而呼唤中国人冲破思想的牢笼,获得精神上的解放、独立和自由。鲁迅之所以被誉为“民族魂”,道理也就在这里。作者先生对于鲁迅价值的认识,窃以为是片面、肤浅的。而文章中“鲁迅在思想观念上和现实利益上与激进革命的理论和政治实践实在无法脱离干系”一语,委实令人莫名其妙。如果说,作者先生不可能达到“民族魂”这样的崇高境界的话,那么,请扪心自问,鲁迅既解剖别人也解剖自己这一点,你做到了吗?
最后说一点题外的话。作者行文生硬晦涩、佶屈聱牙,并喜欢使用长句,有的句子多达70余字,读起相当费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