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喜忧参半

新农村建设喜忧参半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各地政府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很大成绩。但是,不可否认,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可以说是喜忧参半,有事实为证。
我弟弟最近来信说: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农村也是日新月异,建设新农村已经提到县、乡、镇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我们村临近安国镇,几个矿区集中在我们村的周围,无形中我们村成了闹市中心,因此我们村被县政府确定为重点村。具体规划是:从村东到村西的水泥路,宽24米。两侧是二层的商品楼房,周围种植花草树木,环境优美,像个大花园。
还有,村西边的那条悬河已经填平,变成了50米宽的安国大道。不久的将来,我们的家乡,我们的村庄将会高楼林立,绿树成荫,鸟语花香,我们的家乡会更加美丽……
弟弟最后说:令人担忧的是,我们这里的耕地大部分已被矿区征用,每人分得几千元的土地出让金,农民失去土地,将来的日子可怎么过呢?再说,拆旧房盖高楼,哪里弄钱去?现在,年轻人外出打工,将来我们老了,养老、医疗都没有保证,不知政府还会出那些惠农政策。说实在的,新农村建设,喜忧参半……
我弟弟所说的安国镇,村民房屋建设,一律按镇的统一规划标准,否则宅基地被收回。我外甥花去十几万元建了一座楼房,按规划必须推倒重建。政府只补助十几万元,而新的楼房建成却花去四五十万元,多年积蓄花光,而今全家以经营“游浴”(即浴池,内有高档单间淋浴、盆浴等)为生。镇里的农民已经没有土地,只好弃农从商,贫富悬殊,喜忧参半。
据中央某大报说,有些县还忽悠农民,出台什么鼓励农民进城的政策。说什么只要农民放弃宅基地和责任田,就可以把户口转到城里,享受和城里人一样的社保、医保,子女可以在城里上学。有的农民一听动心了,拖家带口搬进城。他们来到城市后,才发现“城里人”的生活远远不像他们所想的那么容易。家里没有进项,开销却大大增加。过去在村里,维持基本生活根本花不了多少钱。可是在城里,吃、喝、日用,样样花钱。有些农民没有技术,找个工作比登天还难。村里地没了,城里又没活干,这些新的“城市人”,如今遇到了难以解决的新问题。这样的新农村建设,到底对谁有好处呢?
众所周知,城市缺地,农村缺钱,一些地方政府打着城市化的旗号,忽悠农民进城。对地方而言,要上项目,需要土地,农民进城,自然能腾出大量的土地,这是其一;农民进城,城镇化水平迅速提高,官员政绩当然就好,这是其二;倘若再算算经济账,土地开发能带来巨大受益,相比给于农民的投入,绝对划算,这是其三。有这么三条好处,地方官员何乐而不为?这样做可就苦了进城的农民。
试问,农民进城落户,就能过上城里人的生活吗?有些农民放弃土地,拖家带口来到城里,却没有在城市立足、生存的本领,这样的农民流入城市,就会变成城市失业贫民,到头来还会给城市带来诸多新问题。
建设新农村决不等同于把农村变成城市,也不是简单的让农民进城落户。要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加以改造,以符合农民心愿为目的。至于城市化,不仅要让农民搬进城里,还必须使农民进城后在新的环境下具有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只有这样,农民进城后,才能参与城市经济建设,并分享城市的现代生活。
新农村建设,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