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是一种神奇的东西,从小对就我有无穷的吸引力。
我八、九岁时,喜欢看小人书。家里穷,自己没有零花钱,又特想买书。家中大人每天忙着参加生产劳动,无暇顾及与我。正所谓是穷则思变。夏天,我顶着酷暑烈日,拿着镰刀,到村边割茅草,晒干,拿去卖。记得有一次,正值中午,我跑到火辣辣的太阳底下,翻晒茅草,不一会儿工夫,只觉得眼冒金星,眼前一下子黑了过去。我赶紧躲到树荫底下,才慢慢恢复过来。后来才知道,这样的症状叫中暑。寒冷的冬天,曾孤身一人,步行到四里远的山里,去捡拾别人剥剩的黄麻皮。到了圩日,每当从物资收购站拿到一、两角钱时,同伴们急匆匆往米粉店跑,来一碗一角两分的肉粉,为解一时之馋为快,而我却是迫不及待地往供销社卖小人书的柜台奔去,挤入人群,伸长脖子,瞄准玻璃柜台里红红绿绿的小人书,扯着嗓子喊:给我一本、给我一本《小白兔》!笑吟吟的售货员用爱怜的眼神看着我,把书递到我手上,还趁机摸了摸我的头。这是我记忆中靠自己的劳动所得给自己购买的第一本书。小小年纪的我,从攒钱买书过程中发现了劳动的快乐源泉。
学校所发的课本满足不了自己的阅读需要,为了能买到更多的小人书,也为了能挣到更多的买书的钱,我想尽办法,除了割茅草,捡拾黄麻皮,还到山里找过草药。这样,陆陆续续买了不少的小人书,有《地雷战》、《渡江侦察记》、《八女投江》、《林海雪原》、《东郭先生》、《鸡毛信》等等等等。每每买到新书,总是兴奋不已,回到家后便坐在门槛上,尽管有时候对图文一知半解,还是津津有味地读,反反复复地看。临睡时,还要在昏黄的煤油灯下把小人书翻阅一遍,最后放在枕边,方能安稳入睡。可以说,是小人书陪伴着我度过了快乐的童年时光。
升上中学,读书作业量越来越多,视野也渐渐扩大。小人书愈来愈远离了我的视线,转移到童话及杂志方面的阅读。其中,《少年文艺》是我尤为喜爱的读物。我阅读的第一本童话书籍,记忆中最深刻的是父亲给我买的美国作家莱曼.弗兰克.鲍姆写的《绿野仙踪》,善良的小姑娘多萝西的故事引人入胜,深深吸引着我。这本书籍,打开了我认知童话世界的美好,也懂得了不论做任何事情,只要坚持不懈,不畏艰辛,一定能达到目的。
参加工作后,手头有了可以支配的闲钱,每到街上购物时,第一个去处便是新华书店,发现心仪的书籍,总会毫不犹豫地买下来。床上、枕边、办公桌上都有可以随手翻阅的书籍。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每当苦闷彷徨的时候,每当心情愉悦的时候,书籍都是我最好的贴心朋友。
一日,表弟光临寒舍,好像发现新大陆一样,惊奇我的书香之室。他乐呵呵捡拾我的爱书,打包背回家品读。
近几年,孩子长大了,家庭琐事日渐减少,属于自己的时间日渐增多。闲暇之余,我除了阅读,还把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付诸笔端。每每看到自己的作品变成了铅字被刊登在报纸杂志上,收获的愉悦不言而喻。
正是有了书籍这位知冷知热的朋友,几十年如一日地默默相伴,让我这个无名的小女子走过了清溪,走出了大山,来到熙熙攘攘的大千世界,领略了世间的无限风情。
书籍,需慢慢看,细细品。正如一杯浓茶,得细细地品味,齿间留香,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品书,如品茶,书香伴人生,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