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色
“……未来的二十年内,离婚率的曲线仍然会居高不下外,不会再有任何曲线能如此坚挺。”塔卡写完最后一行字,将文章发送到编辑的邮箱里,合上本子,靠在柔软的椅背里,拿下眼镜,疲倦的闭上了眼睛。书房的门被推开,
“……未来的二十年内,离婚率的曲线仍然会居高不下外,不会再有任何曲线能如此坚挺。”塔卡写完最后一行字,将文章发送到编辑的邮箱里,合上本子,靠在柔软的椅背里,拿下眼镜,疲倦的闭上了眼睛。
书房的门被推开,一个挺拔的身影出现在门口。男子黑亮的皮鞋踩在绚丽的波斯地毯上,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他在距离书桌二十米的地方停住,漆黑的眼睛越过书桌,落在闭目养神的塔卡的脸上。
他知道她没有睡着。他知道,塔卡已经知道自己就站在她面前。可是,她就是不看他,也不理会他,仿佛他是溶解在空气里的分子。
很久以来,怒气总是这样的形式在他原本平静的心里升腾起来。
他故意大声的清了清嗓子,然后开口:
“我有个重要会议,今晚可能不回来。”
“是吗。”塔卡连眼皮都没有张开一下,冷漠的回应。
“是的。”他转身,向门口走去。
近来他的会议越来越多,不回来的夜晚也就随之增加。这一条曲线不知要到什么时候才能临界最高点?塔卡张开眼睛,望向门的方向。
他的身影正要消失在门外。
塔卡眼尖的看到他手腕上搭着他最喜欢的英国羊呢外套。那是去年,他出差去英国的时候,带回来的。当塔卡把它挂进衣橱时,闻见上面有淡淡的廉价香水的味道。即使是温暖的春天,她依然感觉到自己眼眸里的寒气在瞬间凝结。
她冷冷的注视了那件外套三秒钟,然后像丢一件垃圾一样,把它丢进他的衣橱里,转身走开。它摊在那儿,藏青色的皮相皱成一团,如同她放在厨房料理台上的抹布:难看、肮脏、不堪。
那个人——那个挑选这件衣服的女人,一定是如同这件衣服一样的货色。
塔卡忍无可忍的从椅子上站起身,走到窗边,向下望去。她说不清楚自己究竟是想看他,还是那件搭在他手臂上的外套?
他的车停在路边,银灰色的奥迪A6,豪华版的。那是三个星期前刚换的新宠,之前的旧货不知去了哪里?她没有问过,他向来喜新厌旧,不喜欢的就扔掉,毫不留情。
他出现了。
正在和什么人通话。她看着他一手拉开副驾的车门,将外套扔在座位上,然后关上门,又绕到车子的另一边。时间非常准确,在他打开车门的瞬间,电话也讲完了。
他下意识的抬头望了望书房的窗子。书房位于二楼的最后一个房间。今天的阳光并不是非常强烈,却也看不清窗子后面的世界。
他们的视线碰撞在玻璃上,又各自弹了回去,无法接触。
他感觉到隔着窗玻璃的冷艳脸庞,漂亮的眸子似乎常年处在西伯利亚的寒冷气候中,没有任何温度。
改变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呢?他无法捕捉到任何痕迹。有多久了?他不再有幸福的感觉。“幸福”是什么滋味,他已经想不起来。甚至,每当他注视着那张像希腊女神雕像一般冰冷的脸庞时,就会怀疑:自己真的曾经觉得,拥有她就会幸福吗?
他收回视线,打开车门坐了进去。
蓝色的车牌消失在路的尽头。塔卡舒展僵硬的身体,坐在窗台上。她光洁的额头抵在冰冷的玻璃上,那是她心的温度。她的心不知何时,停留在了冰天雪地的冬季,她不知道怎么样才能让它春暖花开。
或许,她应该感谢自己是这么多年来,是他唯一没有换掉的“东西”。她疲倦的笑了——如果脸上肌肉的牵扯,能够叫做“笑”的话,那么她会活得轻松很多。
她与程子谦结婚四年,有许多事情都在随着时间的流逝,迫不及待的改变着。四年的时间,他完成了从一个一穷二白的穷小子,到白手起家的商界奇才的转变过程。而她,也完成了在他生命中从红玫瑰到白玫瑰的蜕变。
身边的姐妹们十分嫉妒塔卡的好运气,而她却感到越来越不耐烦。朋友突然多了,也假了。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势利: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她开始还能礼貌的回以微笑。久了,就懒得再理。
她痛恨来到这个金钱堆砌起来的虚假的所谓的上等人的世界。金钱纵然有千般好,却还是有买不到的东西。
例如:最初在五十平米小房子里的快乐生活。那个时候,他每天吃她烧的半生不熟的饭菜,还不住的赞叹,那是他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
他们之间视线中温暖的爱意,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的成为冰冷的寒气。饭厅里的餐桌,随着住房面积的不断扩大,变得越来越长。吃饭的时候,不是餐具相碰发出的声音,就是从客厅里传来古董钟发出的“嗒嗒”声。
当他们存折里的数字在不断增加的同时,他回来吃饭的次数也在不断的减少。
真是奇怪,以前他们住一套五十平米,被家具塞得满满当当的房子,可那一屋子都是幸福;现在,这套八百平米的房子里,就连温暖都成了难以企及的奢侈品。
这个家,更多的时候,成了一种用以显示身份的摆设。
塔卡收回目光,离开窗台,重新坐回书桌旁。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张纸来。那是两个月前,她接到的一封英国某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想要上大学,获得大学文聘,是塔卡的梦想。这个梦想当然也告诉过他。没有获得更高的教育,一直是她心里的隐痛。
结婚的时候,他对她说,等我们有了钱,就让你去读书。她听后笑颜逐开,用力点头,眼睛里满是幸福的泪水。
后来,他们真的有钱了,他却早就忘了当初的承诺。整日周旋在各种会议或者PARTY之中,提都没有再提起过要她去读书的事情。
有时候想想,真是觉得讽刺。两个人明明生活在一起,他对股市行情永远了如指掌,却根本不知道自己老婆在想什么。
十八个月前,她开始在一所著名大学旁听;六个月前,她参加了一个登山俱乐部。这些,他不知道。
她已经很久没有用过他的钱。她每个月去一次银行,把钱存在一个帐户里,看着存折里不断增加的数字发一会儿呆。如今,她依靠自己每月的专栏,就足以满足物质上的需求。这些,他也不知道。
哦,对了,他还不知道她已经拥有了自己的专栏。那些字,他一个也没看过。
还有一件事情,他不知道。那就是,她申请了英国的大学,申请递上去半年,两个月前终于批准。她随时可以动身。
这六十天里,她一直想找机会和他好好的谈一谈。可惜的是,他很少注意到她,规律的重复着他不规律的生活。
她终于体会到:在程子谦的世界里,他的时间表,永远比任何事情都要重要。
终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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