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风吹皱的夏天

被风吹皱的夏天

智用小说2025-12-31 11:45:59
穿过那条巷子,就能抵达街心。多少年了,街道还是老样子,坑坑洼洼,这可便宜了跛子,只要选对方向,走路总不至于那么吃力。这样也好,让那些外出打工多少年的漂泊者,依然能清晰的找到自己回家的路,他们甚至能在班
穿过那条巷子,就能抵达街心。多少年了,街道还是老样子,坑坑洼洼,这可便宜了跛子,只要选对方向,走路总不至于那么吃力。这样也好,让那些外出打工多少年的漂泊者,依然能清晰的找到自己回家的路,他们甚至能在班驳的墙壁上找到当年刻画的痕迹。那些童年的顽皮纪念,带给他们新奇和怀恋。一回来他们就开始疯狂建造自己的房子,把庄稼地挖了再挖,把地基打高一层又一层,好找到高高在上的感觉,于是村子看起来怪模怪样,高高低低的房子衬托得街道象口长方形的越来越深邃的井。
我有好一段时间没回村子了,那年回去正是夏天。酷热,这样的季节的让人忘记斯文,在城里,他们总是很恭敬的喊我王老师。在乡下,我却成了王小儿,很多人清脆响亮的唤我的小名儿。我的脖子上搭着一条毛巾,汗总是湿透,我一把又一把的拧着清亮的汗水。一只风扇,没有了外面的护网,成了蝇子苍蝇的度假村,连扇出来的风都是热的。知了没日没夜的叫着,让我总是遥想捉知了的童年时代。
那年,我忘记了回家的具体原因,反正我见到了六妮。
六妮是我的小学同学,叫俊芬,那时似乎还没有男朋友。但是从乡里乡亲那里我又获知她有很多的男朋友,传说每天晚上,在她家的门口或者某个窗口甚至在街道的树上,总是想起不同节奏的呼哨声。那时,她就从家里走出,打扮得妖里妖气,和不同的男子去约会。听资深人士讲,她到很远的地方去打过胎,甚至一年打几次,这种频率让人们心惊肉跳。——我有十年左右没有和她见过面,她曾是我的小学同桌,在朦胧时代甚至可以说是我的梦中情人。我们同班,坐在同一条青石板上,我俩很少说话,我很老实,甚至不敢正视她的眼睛。她的眼睛从小就是火辣辣的,连走路都是蹦蹦跳跳,让蝴蝶结在颈后成为一束燃烧的黑火苗。
我没有和她说过几句话,很快就上初中了。她跟随她的姨母到另一个乡去读书。但是多少年来,我一直未曾忘记她的样子。那双会说话的眼睛,还有那漂亮的蝴蝶结。后来我辗转各地求学,竟然一直没有见过面。直到这个夏天。
我的小时玩伴提到她时我心里竟砰砰直跳,心里总是对她念念不忘。种种传言依然阻挡不了我渴望与她见面的迫切心情。不管如何,也算衣锦还乡,村委安排了饭局,这次我竟然见到了她。我一下子认不出她来了,秀发如云,明眸善睐,尤其是那条白色的连衣裙,衬托出她的曼妙身材。她的父亲是村长,论辈分我叫大伯。村长大声喊六妮你还不过来给你国哥敬酒。她走过来给我先倒了满满的一杯酒,又给她自己倒了一杯,她说国哥好久没见了我敬你一杯吧。她看我时,眼睛依旧是火辣辣的,我用潜意识把她拉回童年,想起她当年的样子,心里开始洋溢着一条温暖的河流,眼睛竟不觉湿润了。我说俊芬我真有些认不出你了。这杯酒我干了祝你永远年轻漂亮。她笑了,笑得很甜,露出两个小酒窝。我登时就醉了,年少时那种朦胧变成了一种倔强的爱慕。那样的场合,又不能乱了分寸,我只能看她一饮而尽,那姿势竟有种说不出的优雅。
散场后我回家一直心神不宁。我侧面打听关于六妮的情况,嫂子却撇着嘴说,不要提那个狐狸精,你都不知道她在外面又多疯。我不好意思再提,遂三缄其口。
那天接到她电话时我正在刷牙,满嘴的牙膏沫子。她说国哥我是俊芬啊你有空没有。我一下子楞住了我说你怎么知道我的电话啊。她说这个你别管反正我有办法。我问你有什么事吗。她说那么多年了一直都想和你见个面吃个饭你现在是大记者了我一直都没勇气提这个要求。我说还是我请你吧。她说你来吧我在我姨母家我都做好了。
我找到她的时候,是在另一个乡。她出门热情的接我,她说她姨母去城里进货了。她只是想实现多年的一个心愿。是中午,她的饭菜已经做好,有土豆炖排骨还有红烧鱼之类的,反正很丰盛,而且,她还准备了一瓶从台酒。她看我的眼神很迷离,酒后就更迷离了。她腮上很快升起两朵红霞。也许是菜的味道太合口了,也许是因为她那双眼睛太迷人了。她身上洋溢着一种说不出的魅力,或许是性感吧。我凝望着她,竟然有些想入非非。我看着她幽幽的眼神,突然想起那种种传闻,一下就清醒很多,慢慢地,我甚至龌龊的想:她是不是在挖一个桃色陷阱,然后把我囊括成和她上床的第N个男人?
一瓶酒,很快就干了。酒暂时打消了我的忧虑。我们讲着记忆里存活的那些隔年往事,一直讲到枯竭了为止。我已有些高,说话语无伦次的。她说天气真热,热得人想跳楼。她揭开蓝格子上衣的第三个纽扣时,蠢蠢欲动的我突然有些清醒有些警惕,激烈的思想斗争让我痛苦不堪。而她,也显得格外激动,她好象也有些高了,这成为她倒向我怀里的一个铁的理由。她流着泪,向我哭诉她若干年来不为人理解的委屈,甚至赤裸裸地向我陈诉她对我贯穿始终的爱。这一切来得太突然,让我怀疑她的真正动机。在她眼睛紧闭一副渴望状的时候,我果断地推开了她。
我说俊芬我还有事要赶回去了改天我们再聊吧。我飞也似的窜出了那个有些颓败的院子,在陌生的街上几晃就不见了。我隐约能听到背后那焦急而深情的呼唤声。
我很快就回到了城里。并且换了手机号码。我的肩膀不再搭一条破旧的湿毛巾擦汗。我西装革履,油头粉面,被人尊为资深记者,我为很快摆脱美丽背后的阴谋而庆幸,似乎更加自信欢场给我带来的圆滑和智慧。在灯红酒绿中我很快忘记了一些事情,并且遗忘了故乡,也彻底忘记了那个夏天还有这么一个插曲。
忘记是哪里一年了,仿佛过去了很多年。有次我竟突然想起她,就很随便的问了下一个同乡:那个叫俊芬的,还记得吗?
啥?同乡好象听错了,你问六妖儿?两年前就死了,夏天,跳楼。没有谁知道原因。我的脑子轰的一声。朋友接着说,她做支书的父亲怀疑是追她的男人把她害死的,结果警察鉴定为自杀。
我的大脑依然空白一片。
医生尸检看是否受过性侵害,却意外发现她还是个处女同乡末了说。还有本厚厚的日记,时间跨越了整整十年。靠,没想到还会写小说哩,男主人翁叫G哥。
G哥,同乡重复着,一声叹息,挂了电话。
一阵风吹过,卷起一层黄土,扬在我油亮的脑门上。这个夏天,在一曲女声〈真的好想你〉的高亢乐曲中,变得支离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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