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情咕噜肉
他喜欢吃菠萝。热恋时,即使不是应季,她也时常买回来,仔细洗净,切片,放进盐水里浸半个小时,然后盛在一个碟子里,坐在一旁看着他吃。有时他会拿起一块给她,相视一笑。一种和谐而幸福的感觉溢满小小的房间。有时
他喜欢吃菠萝。热恋时,即使不是应季,她也时常买回来,仔细洗净,切片,放进盐水里浸半个小时,然后盛在一个碟子里,坐在一旁看着他吃。有时他会拿起一块给她,相视一笑。一种和谐而幸福的感觉溢满小小的房间。有时也会打成汁,一只菠萝,几粒草莓,一只柠檬,还有少许糖,混在一起,便是一杯色彩润泽营养丰富的水果饮料。
婚后,更是如此。他经常笑说,有妻如此,夫复何求?而她,心里暗笑:一只菠萝而已,就把他的胃他的心收得如此紧密,真是傻孩子一样。
时间如黑白电影底片,慢慢拉过去,拉过去,带着缕缕菠萝甜蜜的清香。
那天休息,她想换个吃法。在超市选了感觉中最好的菠萝,一只胡罗卜,还有一块精肉。她花了半天的时间,做出一道新菜。看着白色瓷碗里盛着的颜色鲜亮,气味芬芳的菜,他吃得肚子再也塞不下,还在连呼好吃。
满足地抹着嘴,他笑着问:“老婆,这是什么菜,这么好吃。”她心满意足地看着他吃完,泡了一杯茶,放在他面前,微笑着说:“这是菠萝咕噜肉,花了我半天工夫呢。”他在厨房一边洗碗,一边说:“你简直是个顶级厨师,哈哈,我太有福气了。”
那时他们结婚一年多,虽然不如恋爱时整天粘着腻着,早就落实到柴米油盐的平淡生活里,但日子还是甜蜜甘香的。
除了菠萝咕噜肉,她慢慢还研究出菠萝咖哩鸡丁,他也很爱吃,他说,一道蒜蓉生菜经过她的手,味道也特别好。她觉得非常有成就感。一个爱吃,一个爱做,这就是尘世中的神仙眷侣吧?
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越来越少在家吃饭了,吃完饭,也不再帮忙洗碗。应酬,出差,忙碌,是他嘴里说出最多的语言。
那次,出差有十天回来,她内心兴奋地买回来大堆菜,细细地准备。正在做他最爱吃的咕噜肉时,一个电话打来,他走进房间好一会儿出来,手里拿着外套。匆匆说了一句:“我要出去一下,可能不回来吃饭了。”
肉还在油锅里翻滚,她怔了一下,急忙捞起时,已经炸得太老了。彼时,他们结婚十年。孩子已经上小学三年级。
没有什么是永远的,包括她多年来以为坚如的爱情。或许,爱情才是世上最脆弱的东西,根本没有去撞击它,它就自己碎了。经过热烈绚烂的爱,经过七年之痒,却终是抵不过十年的平淡,再好的东西,是不是都会审美疲劳呢?最喜欢的,是不是也会有厌倦的一天?就像他爱了十几年的菠萝。无论她怎样创新,从简单的切片,到打成汁,到做成各式各样的菜肴,也禁不住他的心向外面的世界窥探,被诱。
该谈的谈了,该吵的也吵过了。最后的结局还是离婚。大清早她打了个电话给他,他在电话那头低低地说,我在开会。听得出很不愉快也不耐烦。
她说,明天去拿离婚证。今晚回来和我们吃最后的晚餐吧。
买回来菠萝,鸡肉,精肉。她把精肉切得细细长长,裹上一层不厚不薄的面粉,放在油锅里炸。捞出来,金黄一片。然后和菠萝一起炒,勾芡,起锅装碟。鸡肉切成大小均匀的丁,加入咖哩。
她几乎用了一天的时间来准备这顿晚餐,像完成生命中最重要的艺术品一样。
好聚好散吧,相爱一场,现在分开,应该是缘分还不足已厮守一生。
从今开始,就要多爱自己,多爱孩子。她化了淡妆,尽量微笑。两人几乎没有说话,只有十岁小儿像只不知疲倦的小麻雀,分散了这有些凝重的氛围。
晚餐完毕,他亲了亲儿子,打开门要走了。她目送着他离开。他突然回头,说:“你的厨艺越发好了……”是,越发好了,但你已经不要吃了。她目光扫了一眼餐桌上几乎没有动的几碟菜,在心里不无哀伤地说。
她请了几个平日好友来家聚餐,做出拿手好菜。她素面朝天,面容轻淡安静秀丽。几个聚在一起便没有半点淑女形象的女人,风卷残云后又逼她拿出菜谱。她笑着一一答允。半年多了,生活仍在继续,时间会疗好一切伤,会自然排除悲痛。
原来,菠萝咕噜肉,并不是只为爱人做才快乐。为知己好友做,为自己做,一样的开心愉悦。而且,没有那么多的期冀,更加安然自在。这是她对几位朋友说的话。
我想,这是她真实的想法,和现在的生活状态。为自己而做,所有美味的佳肴。为自己而活,云淡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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