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判决戴妃案记者侵犯私生活的启示

法判决戴妃案记者侵犯私生活的启示

法国最高法院20日作出最终判决,驳回了摄影记者法布里斯·沙塞里的上诉请求,维持2006年2月关于沙塞里侵犯私生活的判决,要求他与另外两名记者向已故英国王妃戴安娜生前的男友多迪的父亲支付1欧元象征性赔偿金。
1997年8月31日,戴安娜和多迪乘坐的黑色奔驰车在超速的情况下失控,在巴黎塞纳河边一条公路隧道中发生车祸,两人和司机亨利·保罗死亡。车祸发生前,沙塞里和另两名记者雅克·郎之万和克里斯蒂安·马蒂内曾尾随戴安娜所乘汽车。
多迪的父亲穆罕默德·法耶兹认为,发生车祸的汽车属于私人区域。3名记者随后因涉嫌闯入私人区域、侵犯私生活而遭起诉。(11-22来源:新华网)。
法国最高法院的这个判决,无论是对于媒体还是对于记者都是一个警醒,无论是新闻采访还是新闻传播,都应该有一人最基本的底线,那就是不能侵入公民的私生活。
记者和媒体作为社会的耳目、民众的喉舌、生活的助手和政府的镜鉴,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揭示事物真相,让人民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是所有怀有新闻良心的记者和媒体的追求。
但是,近些年,随着社会的不断变革,泛娱乐化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个明显特征。明星、大腕的感情纠纷、婚嫁离合、绯闻轶事成了许多记者争上头条的捷径,成了许多媒体争夺眼球的法宝。因此,有些记者携着“长枪短炮”,整日蹲守在明星、大腕的住宅周围,将明星、大腕饮食起居尽收镜头里。有的记者则驾着车辆千里追踪,将明星、大腕的喜好厌恶一一记录在案。甚至连明星、大腕们什么时候皱了一下眉头,什么时候打一个呵欠,什么时候接了一个电话,什么时候上了一趟卫生间,多长时间洗一次躁都不放过。弄得明星、大腕们是赤身面对社会,全裸进入生活,感到不胜其烦。而媒体上整天充斥的也是明星、大腕的生活细节、日常琐事。
不可否认,明星、大腕因其本身的“含金量”,都有自己众多的“粉丝”,他们的举动,对于新闻受众来说,影响力大一些,影响面广一些。采访和刊登他们的新闻会赢得更多人的眼球,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但是,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度,如果过了这个度,就会走向事物的反面。
从本质上来说,所有新闻媒体都是社会的公共资源,理应为最广大的公众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广泛的知情权。但是,许多记者和媒体却把这有限的公共资源主要用于传播明星、大腕的生活细节,这可能满足了少数受众的爱好和心理,但是却屏蔽了广大公众的知情权。
从另一个角度上说,明星、大腕下台之后也是普通公民,也有普通公民的爱好和习惯,也需要有一个私人的空间,有一段宁静的个人时间,有保护隐私的权利的需要。现在却整天生活在镜头前、焦距下,连出门都要化装,回家都需隐身,对他们的精神和生活也是一种伤害,也与保护公民隐私权利的法律精神相违背。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国最高法院判决戴妃案中记者侵入个人私生活,对于如何把握好正当的采访权限有着很好的借鉴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