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性越来越开放了,最近,一些城市街头出现年轻女子穿着露出半个臀部的服饰,这种俗称“露股族”的现象自然引起很多议论。在某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对于《某市关于露股暂行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代表们畅所欲言。现将部分代表的发言写下来,与网友们共勉。
从事教育事业的代表A认为:我们应该知道,原始社会没有衣服穿,我们的祖先尚且懂得要编织草木为裙,护住自己的“三点”部位。而如今经过五千年的进化,这些新新人类,把头发搞成鸡窝稻草,或者在大街上穿着露出股沟的服装,这就是所谓的“潮流”?实在让人汗颜,无法接受此等新鲜事物。
来自地方志的代表B:咱是五千年东方文明古国,有着相对保守的传统道德和观念,穿着露股装,露着屁股沟沟在大街上晃悠,怎么看还是有些不雅。不过,我还是很佩服这些露股族的胆量,为她们的勇气所折服。
代表C:过去人们视“乳沟”为女性性感指标,现在则是“屁股沟”成为最新的性感象征。露股装是一个非主流典型,是一种不文明行为,影响市容,伤风败俗。但就是没有相应的法律或者法规进行具体的约束,比如说,什么可以露,在什么场所下可以露,没有可操作的意见,真是遗憾。
来自服装业的代表D侃侃而谈:有买主,就会有市场。时下,许多时装品牌为了赶上这股潮流,纷纷推出各款低腰露股的服装。搞得从超级模特儿到一般少女都紧跟这股时尚风潮,难怪有人宣称“屁股沟时代来临了”。绝大多数女人喜欢穿,一是因为潮流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为了显示自己性感的一面,在街上能够引起更多的回头率。
代表E:穿着是个人的自由行为,没错!在家里你穿什么都可以,那是你的事,露背、露脐、露腰、露屁股,甚至裸奔都行,别人想管也管不了。但“露股装”如果露到衣不蔽私,有失体统,就未必是一种“美”!
研究唐史的代表F:唐朝好像更流行的是袒胸装,初唐欧阳询《南乡子》中就有“胸前如雪脸如花”的句子。女性日常穿着的低胸装和抹胸装都是非常飘逸宽松的,追求的是吴带当风的飘逸感,这也符合唐代“以肥为美”的审美标准。当然,那样的穿着只限于贵族妇女,普通女子的穿着还是保守的。这点与现代有点相似,对于露股族,我既不赞同,也不反对。
代表G:古代女子,连露脚都属于不雅行为,如今社会进步了,观念也不一样了。只要是能露的,差不多全都露出来“请您欣赏”了。大街上有的只穿一个肚兜,有的露出大半个胸脯,有的屁股整个儿都已露出来了,这简直和不穿裤子没有什么分别。说大了这是影响市容,说小了是个人穿着不得体。
女代表H认为:眼下有这样一句话“老人越穿越艳、小伙越穿越淡、姑娘越穿越露。”不是不能暴露,而是要懂得如何暴露。暴露是一种境界。关乎到你的露是风骚还是风情,把握露的巧妙,就能露出属于自己的情感和万种风情。
代表I:多年前,女性要在胸衣和短袖外套间加一件背心才敢出门,可如今大部分女性已经不避讳这些,穿着越来越大胆,裸露与透明成为衣着的新时尚,性衣着的暴露程度让很多人瞠目结舌。露成了性感的代名词,露似乎就是潮流,露得越多,就越性感,就越时尚。假以时日,恐怕街上会出现“裸装族”了。所以我赞同这个管理条例尽快出台。
企业界的女代表J:露股装在国内无疑就是非主流,敢于穿上身的毕竟还只是极少数,它不具有普遍性。身着露股装的女性,大多是十七八至二十三、四的年轻女孩,她们彰显个性、思想前卫,具有叛逆大众潮流的性格,感觉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代表K:穿露股裤,将凹凸的屁股沟暴露无疑,我不觉得能显示女人的优雅和华贵迷人的气质,也不能增加女人的甜美和美丽。恰恰相反,反映了该女子的轻浮,给人以病态的感觉。老年人看到此情此景可能会摇头叹息,中年妇女还会以为露股族是“小姐”、“鸡婆”一类的呢?再说了,低胸、低腰、露屁股,露得这样彻底,很容易勾起男性的性冲动,万一出了什么事,那也是自讨苦吃、自作自受。我也赞同这个法规的出台。
市民代表L认为:爱美之心,人人有之。美丽时尚的女孩露这露那,目的只是求美,但也要适度得体,才能叫人们可以接受。大街并非舞台,如果在光天化日之下穿着露股裤在大街上和公共场所穿行,尽管很时尚,但这的确是一种不讲文明的表现,它这不仅污染了社会风气,而且污染了他人的视觉,也是一种对他人不尊重的表现。甚至会给别人造成一种心理上的伤害。学会什么场合穿什么衣,也是衡量一个人有没有素养的重要标准。试问,如果有天非主流以全裸为美,个个光着身子在街上行走,那会是个什么样子?何为美,是不是非要露出三点向世人宣告“我是个美人,不信你们看我露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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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讨论一直持续了好几天,也没有讨论出个所以然来,《某市露股族暂行管理条例(草案)》也没有得到实施。在我们中国,很多人的说功总是比做功好一些,总习惯在这样的无休止的讨论中一事无成,就像大街上出现露股族一样,我们应该怪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