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所有陕北农村的孩子一样,我的童年在那散发着和父母身体一样的气息的黄土地里度过,那是一段快乐的纯朴时光。
执笔书写过黄土地,至少我可以说我是很幸运的,因为从人生的初始,我便有那样一个机会来感知黄土地的呼吸和脉搏,而且是在纯真无邪的童年。以一颗孩童的心去触摸关于文化的载体,虽然没有关于文化的觉悟,可无论什么都无法阻挡一颗纯净到一尘不染的童心对于土地最本然的认知和理解,这是童年对于认识自身最具价值的所在。我的童年没有在那人工雕饰的都市中度过,而是伴随着黄土长大,这该是怎样的荣幸和馈赠,使得我的思想源头才终于没被市井所设计。
关于童年,我琐碎的记忆里并没有什么刻骨铭心的片断,只记得六月的枯河瘀泥可以呈现对事物的感性认知,田畔上的野生沙葱可以用来调制食物,树枝间的麻雀巢中有神圣美好的生命新生,还有绵羊、黄牛、高粱和坟冢,这些散发着乡野气息的事物充实了我整个童年,那样平淡确真实而宝贵。儿时除了到村里的小学听城里来的教师讲学,剩余的几乎所有的时间便是同村里的孩子们去田野山间游戏。
那时的小伙伴们个个都在家拿个红柳编织的小箩筐,那些小箩筐大都是家里的父辈给我们特制的,精巧而漂亮,这些小箩筐也因此而成为孩子们炫耀的资本。也就是那一个小小的箩筐,叫我在一种全然不知何为美学的年岁涉足了美学,并且学会了在不断的比较中完善自我。拿着这个箩筐是因为我们的目的是去田野里割弄猪草,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一群小孩子在野外大都以玩耍为主。这也就给了我充足的机会去感知黄土地,并深深地熟悉了黄土地上的许多生灵,这也帮助我与这些生灵们建立了某种相互尊重的平等。我和小伙伴们在那神圣的黄土地上刻画着人生初始的纯真,以一种最简单却最真诚的方式与自然对话,正因为那时不懂,才得以无丝毫刻意做作的解读,至于形成一种沉积心底的自然文化基础。
我至今仍记得春耕时节黄土地给予我的温存。我喜欢光着脚丫行走于犁翻过的土地上,那是种格外舒服的感觉,原来黄土地也有温柔的躯体,这是我童年的断论。在那蓬松的黄土里,我丢掉了所有关于摔倒的恐惧,恣意地在田野里奔跑,无丝毫跌跤的顾虑。于是我有了无数可以和土地亲密接触的机会,就是这些机会,让我无比熟悉土地的温度和气息。
在黄土地里度过了人生初始,我就有了充足的理由与生命和自然对话,灵魂才得清净地站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