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夜他都没有睡,听着窗外的寒风呼呼地刮着。
鸡叫头遍,他起身,在那个旧箱子里翻出一套新棉袄,穿在身上,然后罩上那件已经洗白的旧军衣,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小红包,轻轻抖去尘土,打开,是他珍藏四十多年的军功章和纪念章。他一枚一枚別在胸前,仿佛在拼接青春的片段。
趁天还黑着,他觉得赶快走出村子,他想在不被人知中走出村子,就像第一次走出这个生他养他的村子一样。
那是个夏末的一天,他在山上割草放牛。因为和哥哥生气,将近中午了,他不想回去。沟边的柿子树上接满了红红的柿子,他摘了几个,放在还空空的荆篮里,然后躺在草地上,他不知道自己还回不回那个让他伤心的家。这样想着,他渐渐入睡了,迷糊中他听到有人叫他去吃油条,睁开见,看见邻村的王老三在叫他。于是,他抓了几个红柿,跟着王老三去了许昌。
王老三让他排队,自己买饭票。他信了。等到叫道他的名字,他才知道自己被卖了壮丁。他穿上了军装。
这年,他还没有一只三八枪高,他十四岁,从此开始远走他乡。
他想着这一幕,仿佛就在昨天,这一晃就是七十多年。他不仅轻轻叹了一声。
从禹州城坐上西去的大巴,他知道自己要去的地方。而七十年前,他不知道要去哪里。
带他的班长是个大个子,人很好,看他实在走不动,就截了个马车让他坐,但是,他不知道自己要道哪里去。由于自己年龄太小,只好给长官做勤务兵,先是做团长的勤务兵,后来团长变师长、军长了,他还做警卫员,枪林弹雨的,倒也没有伤着皮毛。他很兴庆自己运气好,在湖北和红军打仗,尽管总打败仗,可团长是个聪明的人,因为总能保存实力,官是越做越大。在湖南和日本人打仗,越打越苦,最后军长带着部队一夜间撤了几百里,最后到了天津到了北京,他也算是个副官了。在北京找了个老婆,生了儿子。不久傅作义在北京起义,这也是他人生的转折。换下自己那套美式军服,穿上粗布绿军装,他觉得有种轻松和舒坦。因此,朝鲜战争一爆发,他便报名去了朝鲜。
这一回着实没有以往轻松,上甘岭,松谷峰,这些战斗险些送来姓命。他亲眼看到一个登封的老乡在自己面前被炸了上天。他摸摸胸前的奖章,仿佛还能闻到硝烟的气味。
从九死中回来,他把生和死看的都很淡。妻子死后,他把儿子托给了妻妹,选择回乡。
这一走,算是和儿子结下了永恒的疙瘩。
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后悔。生活中的选择往往不由自主,尽管一切都是你自己的抉择。
大巴在冬天的旷野上奔驰,离城50里,就是白沙水库,他觉得自己到了目的地。
宽阔的水面上,一层一层的破浪涌向岸边,也涌向他的心头。
风,寒风,一阵阵刮过。大地一片空旷。
他在老家成了亲,哥哥亲自为他操办,并分给他两间瓦房。
妻子给他一连生了四个女儿。
艰苦的生活里,总是那些过往的岁月给他温暖,他在村头的桥边为孩子们讲述他的青春岁月。
他满足这孩子们的好奇,也满足着自己向往。
可是,一切都是空的。看看这空旷的四野,空旷的湖,空旷的风声!
他又一次想到儿子,那个远在北京,从未回过家乡的儿子。
也就是前天,他在地头和邻居吵架。其实就是为争一犁的地边,那个鲁莽的邻居骂了一句“绝户头”,让他想起了儿子。他其实就想见一见儿子,想让儿子回来看看。他走不动了。想起前些年他也去北京看过一次儿子,尽管妻妹很热情,可儿子很冷淡。从此他再也不想去北京了。他让侄子给儿子写信,可是儿子连信也没有回。他突然觉得人生很苍凉,一如这茫茫的冬天的旷野。
他不想等了!
他看到湖边有一块石头,被湖水冲刷得非常圆滑精美,石头上一个小洞,好像是人的眼睛,在痴痴地望着他,他走过去,把石头抱起,用鞋带穿起石头,系在自己的身上。他觉得这块石头应该属于湖水,属于这片清净的世界,他要带他一起去属于他们的世界。
风吹过他的胸膛,军功章相互抨击的声音,好像是冲锋的号角。
他缓缓地走着,走向湖的中央。
湖面依然平静地沐浴在冬日暖暖的阳光中……
德彦爷,他用他的方式走完了他曲折的一生。
德彦爷,全名李德彦,生卒不详。
是为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