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一片浸水朽烂的枯叶般静静地漂浮在水中,它一动不动地样子向我残酷地昭示着:我蓄意想养的小乌龟死了!
一天早晨我在忙完事情之后,不知是那根神经起了反应,突然想看看好久没有打理的小乌龟。待一打开玻璃缸的盖子,里面的水就显出有些浑浑黑黑的样子,一股刺鼻的腐尸腥臭味扑鼻而来,一种不祥的感觉涌上心头,我忙晃了晃瓶子,只见那水中的尢物漂动,软绵绵的头颈耷拉着一点反应也没有,不像昔日那样常常会迅速地表现出“缩头乌龟”般的憨态,我急忙把它给捞了出来,在我指头上的它不仅头无力地悬垂着,而且四足也是一样无力地挂悬着,浑身一点反应也没有,甚至连它昔日的硬壳感觉都有点变软了,甚而还可以闻出点点臭味来,它是真的死了!一条在世间曾经鲜活的生命,由于我的无知与疏忽,不知道什么时间黯然亡去。
我并不是一个喜欢饲养宠物的人,我也根本不知道怎么养宠物,更莫单独地说是水生动物了,它的到来完全只是为了迎合小儿在参观微型“海生动物巡游展”后无休止的撒娇使泼,作为一个爸爸面对孩子所能做的万般无奈的唯一之举——这类的情况,你如果不顺从他依了他把这小动物买回家中养着,你还能有什么别的办法么?
看着掌中曾经生意盎然的东西,我的心中宛如打翻了五味瓶,各种滋味皆涌了上来,不禁深深地想到,我把这只小乌龟放进了瓶中,这绝不是对它的恩禄与赐福,而是体现出我这类“饲养人”的自私与狂妄,我把它买(抓)了来,虽然给了它的住处,但这住处只是我按自己思想和能力施予它的一个狭隘的玻璃瓶,这不是赐予它遮身避雨的住处,而是把它带出了生它养它滋润着它的乡土,打进了它不知从何而降的笼牢;这不是使它指向了美丽的人间顺境,而是使它走上了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忤逆自己习性人类构设的“人工环境”,要是弄得好还好些,不好的话随时都有可能让它毙命,它的结局恰也昭示:我弄得极其地不好!我把它抓了来,恰仅只是为了满足小儿(人类自我)玩乐之欲望,而把一条曾经怎样活鲜的生命都葬送了呵!这是一种罪过。
我把小乌龟放进了瓶中,这也不是彰显饲养人的大度与仁慈,而是体现饲养人的残暴与无知!虽然我常常地尝试着给它弄些吃食,但也只是些自我的残羹冷炙。自已愚蠢地认为:我所吃的也就应当是它所爱的,当清理瓶子的时候拽着它的身子摇来晃去没能想着它的痛苦,而是相反地认为是为了它而使自己受了累,自己为此而付出了许多,现在想来这该是一种怎样狂妄无知的表现!自己曾都想到过它的痛与无奈么?曾都想到过它究竟喜欢/适应什么食物和环境状态么?或许它最喜欢和适应的就是天生的自由的境界,而我(们)从来都没有管它那么多,就只是把它抓了来以顺自己,害它没一点商量。
我把小乌龟放进了瓶中,这也不是真的能使我获得更多,除了满足小儿猎奇的心思之外,好像再没有其它的功用,而我做此事上除了成天给它喂的吃食以外,还有物件准备、清洗瓶子、换水工作,等等,总计起来我于此事的花费及精力消耗不知道有几多,而我又真的得到什么了吗?结局只是落得龟死人唏嘘的结局,害人者从总体上来看是绝不会利了己的,顾此则必然失彼,收之东坡将会失之桑堣,即便是当今国家的大贪官污吏,纵然捞得钱财无数却会失去清白良心,整日坠入惶惶之深渊,这又是何苦来着。
可是面对众生,面对他人,究竟什么才应是正当的法则?自由,平等,公正!众生平等!让一切众生真正成为自然的主人!人类不应当把自我的快乐与满足凌驾于对别的生命及身体的掌控与玩弄之上,而应公正地按照统一法则来行事,这才应正是生灵快乐的关键。若是真要不平等地把自我凌架于他人他物之上,那么,对自己将招受的重重的来自他物的伤害,你就没有任何权利进行自卫或自怜,更没有权利得到别的同情与支持与关爱;而在人类的群体中,似乎更应如此:上天生人,自由平等,所以一部分人仅仅只为了自我(或党团)的利益而凌驾奴役他人之上的行为,都应当被推翻,这是自然的法则,更是人类的法则。天赋的人权,永远不可被践踏更改!
把人与动物都联系起来了看,其实我们在这里,不能说,没得做,吃人施舍,受人支使愚弄,与那瓶中小龟又有何异?如果我们没能冲出那玻璃瓶,最终的结局难道还不同样地是走向死亡吗?
面对逝去的小龟,我心里觉得有些难过,难过不是妇人之仁么?然而它的死完全是因为我而引起,当时(小儿猎奇兴致减去之后)或把它放还江河中,放还它的自由,那它应是不会死去的,这也可以使它重回生机,但我的确没有这样做,就这样随手地杀害了一条生命!这究竟应不应该怪小龟之不争呢?其实小龟随时都在“争”的,它或者时刻都在幻想着脱逃这瓶牢,它是实在逃不走罢了!可是在这世上比我还随手拘囚杀死人的现象更加比比皆是,这种“圈养”的痛苦随时随地都在上演,而那些被“囚禁、饲养”着的人呢?你们为什么都不争呢?如果总是如此,你们迟早有一天也会被治死的,这样的时日己现端倪:环境极端恶化,饮食卫生极度缺乏安全,道德伦理环境面临崩溃,法制规则纯粹游戏,特权等级欺压比比皆是……若真当那所有“被饲养着的人”终日来临之时,我们究竟是应该怪饲养者之残忍、自私、虚伪、狂妄,还是应该怪自己没有起而抗争呢?人与小龟之差距不知多大,小龟且都为了应属于自己的自由公正权利而斗争了,为何我们人还不能?
二0一二年六月廿七日贵州铜仁黑松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