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生活是艰辛和贫穷的,这也只有哪些曾根植于农村的人才能体味到。
在乡下,所有的一切都是哪么缓慢,有一种令人心碎的静寂,弥散于空气中的都是一种颓废的单调和世故。阡陌交通、鸡犬相闻,那都是被人为粉饰的奢华,是文人们对待下里巴人的挪揄,这根本就不公平。
现在的农村,驻守的都是一些羸弱的老人和背负许多期望的孩童,也着实凄凉。青壮年男女们大都去了每一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做保姆,当保安,或者是建筑工地,也或者是清扫着城市的街道,等等等等,总之,城里人嫌弃的工作都是他们的饭碗。他们生存的很是不幸,抛老别雏也只是为了赚取一份嚼裹。社会对于这些来自于农村的年富力强的精壮年们是没有过多感情的,除了他们被区别为“民工”,甚至于他们无辜的稚子也被定格,冠名为异化了的“留守儿童”。
在我看来,农村的变化并不大,虽然道路平整了,楼房建起了,可其中的艰难仍令人无限辛酸,不堪回首。
而我,更熟悉的是那几近三十年前的乡村,也尤其的眷恋。现实中我能找到三十年前鸦鸟们搭就在场院大树上的巢臼,也许还会更早。那时,我还很小。看着一群鼓噪的家雀排列在简陋拉扯的电线上,叽叽喳喳的聒噪,以及下面酣酣昏睡的苍苍白首,我仇恨这样的沉寂,也仇恨这样的生存。
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了寸丝千命、丝物百鞭的道理,那是悯农惜物的道理。可我觉得,那是对我这样的庄户子弟的嘲讽。父辈农夫们,生活得一贫如洗。他们都有着一双骨节粗大的手,那些手都经常用力的把握着锄头长长的手柄,可他们没有把握好生存的安适和幸福。那些几千年几乎从没变化过的锄头,就有了被磨得发亮的薄刃,每一把锄头,每一把锄头的木柄,都在收集着时间的养分和日积月累叠加起来的汗水,竟都形成了独特细腻的纹路。由于生活的不公,我就产生出了仇恨,仇恨就是这样一天天形成的。我不能忍受,也不甘心把自己的命运从手掌转移到这些有了纹路的锄头的木柄上。
我得感谢我的父母,虽然他们没有给我钟鸣鼎食、诗礼簪缨的出身,可他们家教甚严,在极度贫穷之下节衣缩食,让我读书,让一个草根生命有了文化和学识。是他们给了我一个机敏的大脑,给了我极其旺盛的生命活力,这生命力就像巨石下的小草,卑微、弱韧而蓬勃。在那二十年前的每一个天色蒙蒙、鸡声起伏仍带有沉沉黑色的寂静中,有个瘦小的男孩子黎明即起;或者是四际无声豆光摇曳的深更,这个青年人在灯捻的爆裂炸响中手没释卷,思索着活着的价值。这个青年就是我。我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也是一个平凡的人,有着常人的抱负、理想及缺陷,也有着非常人的无限酸楚。
后来,当我外出求学,接着长大后,我恍然明晰了一种惊悸,知道了生命的真实。人的一生,每天都处在一个岔口,向左或者是向右,全部的智慧和谋筹都在乎于在世策略和选择,得其时则驾轻衣肥,不得其时则只有被褐。我为生活的随意和随机而咂舌。
因为所有的这些,所以,我就为我以后的乖张行径而惭愧。